鉛酸蓄電池液面過低時,在什么情況下允許加水?
鉛酸蓄電池作為傳統應用的一種電池,由于其低成本價格和可重復充電使用的優勢,成為了日常生活中較常見的一種電池,而加上人們一貫注重節約的品格,對鉛酸蓄電池加水重復使用是常用的一種方法,那么鉛酸蓄電池液面過低時,在什么情況下允許加水才能更好的讓其發揮作用呢?
(1) 對于蓄電池的正常加水(普通的)應一次進行,加水至標準液面的上限,然后將充電電流調至約10h放電率的1/2,進行充電,至絕大部分電池冒出氣泡時為止。
(2) 對無人值班的變電站,在巡回檢查發現電池液面過低時,應先加少量水,使其液面稍高極板,再以10h放電率的1/2電流進行充電,待電池大部分冒出氣泡后,再進行普通加水至標準液面,然后充電2h即可。
(3) 在一般情況下,定期充放電過程中不允許加水,以免影響電解液密度的測量結果,因為所測量的密度值,是作為判斷電池是否充好電的依據(不低于放電前的密度),加水就無法比較了。所以應在充電結束后再進行普通加水,然后充電2h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