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充放電安全提示
在使用鋰電池中應注意的是,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后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于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手機中的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不僅理論上是如此,對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
鋰電池
此外,智能無人機鋰電池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鋰電池同樣也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對鋰電池同樣也很不利。這就引出下面的問題。
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當出現手機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鋰電池的激活并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手機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
其實電池沒有太多要顧及的使用注意,換句話說是顧及也沒有太大用。一個電池能使用多少次,差別更多的來自電池本身制造中的個體差異,而不是使用方法。除了本身的電池品質之外,電池自身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一旦電池下了生產線,其壽命就開始流逝。不管你是否使用,鋰電池的使用壽命都只在兩到三年。電池容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還是由于氧化引起的內部電阻增加,最后電解槽電阻會達到某個點,盡管這時電池充滿電,但電池不能釋放已儲存的電量。許多人都認為初次使用鋰電池應該充電16個小時以上,這樣可以充分的激活電池,其實這樣做并沒有根據,這只是當年流行的鎳氫或鎳鎘電池的充電方法,對于鋰離子電池來說并不適用。因為這種以鋰聚合物為核心的電池在理論上并沒有記憶效應,即便有,也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計的。所以只需要沖3個小時左右就完全可以了,如果顯示充電已完成,并且暫時不需要外接電源使用,那么就可以拔下電源,不必再等這么長的時間了。
其實電池的保養一直是筆記本電腦用戶的熱門話題,但實際上這里面的誤區甚多,歸根結底是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是“思維沒有跟上鎳氫電池向鋰電池的轉變”,另外一個更搞笑,是來自手機,因為手機其實是大多數用戶最早接觸到的使用反復充電電池的設備。
鋰電池
鋰電池充放電
頻繁深度充放電:鋰電池幾乎沒有記憶性,很多人在使用鋰電車或者鋰電數碼產品的時候,喜歡把電量用到一點不剩(保護板保護)然后再去充電,而在很多人眼中,這也是一種激活電池的做法。在鋰電池的使用中,把用完電量再充電的情況叫做深度充放電。
其實,深度充放電是很多人在使用鋰電池時候的一個重大誤區,科學家們通過實驗得出結論,深度充放電次數在其他環境情況恒定的情況下和電池壽命是成正比的,多次充放電會導致電池壽命過早結束。而長時間使用壽命結束的鋰電池則極易造成電池鼓脹等情況,從而引發爆炸。
過充放以及充放電流過大:這種情況是在保護板設計不合理而充電的時候經常會發生的,經常喜歡在設備的電量充滿后再充一會兒電,讓設備能抗的時間更長一些,但是很多人所不知道的是,長期的過充和過放情況都會對鋰電池性能產生嚴重損傷和破壞,嚴重的就會引發爆炸等極端情況,所以電池的電充滿了就好,如果一直插在充電器上,遲早是會釀成悲劇的。
在充放電的時候也要充電器的電流和用電器的一般電流負載在規定范圍之內,過高的電流負載極易引起電池的內部短路,從而破壞鋰離子,引發電路的安全隱患。同理,對于充電式的充電器電壓,道理也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在使用充電器的時候也要注意看看充電器到底是否合格。
工作環境。鋰電池對于溫度是極其敏感的,如果長期處于冰點以下使用,可能對電池壽命造成極大影響和危害。而長期放在過熱的環境下,則會大幅縮減電池的壽命,嚴重的則由內壓增大引發爆炸,即使沒有爆炸,電池也會在高熱中迅速報廢,感覺有些案例中因為電池爆炸而不幸遇難的,大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其工作環境的高溫所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