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虧電原因排查和修復辦法
電瓶虧電問題相信很多朋友都有遇到過,那么電瓶虧電還能用或者會壞嗎?虧電怎么修復和恢復電量?下面就從電瓶虧電現象分析虧電的原因和相應的解決辦法。
一、電瓶虧電現象和原因
(一)電眼發黑(晃動電瓶時電眼瞬時發綠):電解液比重不夠,深放電導致電瓶虧電(就目前而言再高檔的測量儀也是無法檢測電眼發黑的電瓶是否好壞,必須充綠后才能檢查)。
交流電充電器正常電流充電24小時將電眼充綠即可(有人判定電瓶斷格。如果電瓶斷格了,電瓶就停止了化學反應,不能繼續放電至電眼發黑,故此命題不成立)。
(二)電眼為綠有兩種情況:a、開路電壓也在12.5V以上,瞬時放電10.5v以上,電瓶正常。b、開路電壓為10V以下,瞬時放電8-0應為電瓶斷格(產品質量問題)
(三)電眼發白:車輛充電系統故障導致充電電壓或電流過大過長導致電解液失水(添加蒸餾水)。
特提醒注意
(1)浮電現象:
短時間充電(電眼未充綠),馬上裝車使用、當時也能啟動車輛,但熄火0-12小時照樣打不著車了,原因是短時間充電并未將電瓶基礎電充起(電解液比重不達標)、只不過是一個浮電電壓,故而給人一種電瓶不存電的假象。
(2)深放電電瓶(電眼黑)置放兩年以上會導致電瓶硫化報廢,車輛要及時充電維護,在滿電狀態下置放并卸除與車輛的正極連線。
二、電瓶虧電原因及危害
電瓶的反應是可逆的,其放電及充電的化學反應式如下:
Pbo2+Pb+2H2S04→PbSO4+2H20(放電)PbSO4 2H20→PbO2+Pb+2H2SO4(充電)蓄電池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正、負極板上的活性物質(Pb02和Pb)大部分轉變為小粒晶狀的硫酸鉛,這些松軟小粒晶狀的硫酸鉛是均勻地分布在多孔性的活性物質上,在充電時很容易和電解液接觸起作用恢復為原來的物質PbO2和Pb。
如果由于使用維護不當,小粒晶狀的硫酸鉛不能及時有效的轉化為活性物質就會逐漸形成結晶粒粗大的硫酸鉛,形成極板硫化現象硫化現象系指在極板上生成白色堅硬的硫酸鉛結晶,充電時又非常難于轉化為活性物質的硫酸鉛,這些粗而硬的硫酸鉛晶體體積大,導電性差,因而會堵塞極板活性物質的細孔,阻礙了電解液的滲透和擴散作用,增加了電池的內電阻,同時,在充電時,這種粗而硬的硫酸鉛不如軟小晶粒的硫酸鉛容易轉化為PbO2、和Pb。若歷時過久,這些粗而硬的硫酸鉛就會失去可逆作用,結果使極板的有效物質減少、放電容量降低、使用壽命大大縮短。
電瓶虧電其實就是指電極上的硫酸鉛未能完全轉化為活性物質若較長時間處于虧電狀態電瓶就會出現硫化現象。
電瓶極板硫酸化后主要有以下幾種現象:
(1)電瓶在充電過程中電壓上升的很快,其初期和終期電壓過高,終期充電電壓可達2.90V/單格左右。
(2)在放電過程中,電壓降低很快,即過早的降至終止電壓,所以其容量比其它電池顯著降低。
(3)充電時,電解液溫度上升的快,易超過45℃。
(4)充電時,電解液密度低于正常值,且充電時過早地發生氣泡。
(5)電池解剖時可發現極板的顏色和狀態不正常。正極板呈淺褐色(正常為深褐色),極板表面有白色硫酸鉛斑點,負極板呈灰白色(正常為灰色)極板表面粗糙,觸摸時如同有砂粒的感覺,并且極板發硬。
(6)嚴重的硫酸鹽化,極板形成的硫酸鉛白色結晶體粗大,在一般情況下不能復原成活性物質。
三、免維護電瓶虧電的常規判斷
1、電瓶開路端電壓低于12.3V即存在虧電現象一般將虧電現象分為:
a)輕微虧電:開路端電壓為11.7V~12.3V。
b)中度虧電:開路端電壓為10V~11.7V。(輕度硫化)c)嚴重虧電:開路端電壓低于10V。(中度及嚴重硫化)
2、電瓶容量狀態顯示器(電眼)顯示的顏色呈白色。
四、補充電方法及要求
根據充電機輸出模式以及電瓶的虧電程度在以下三種充電方法中選擇適宜的充電方法:
1、恒壓充電:
以恒壓16V6-QW-68an 蓄電池限流17A6-QW-90an 蓄電池限流22A充電4~12小時。
充電時間視蓄電池虧電程度而定。此充電方法適用于輕微虧電的蓄電池。
2、分階段恒流充電:
第1階段:
6-QW-68電瓶以恒流7A充電至電壓升至14.4V后轉入下一階段。
6-QW-90電瓶以恒流9A充電至電壓升至14.4V后轉入下一階段。
第2階段:
6-QW-68電瓶以恒流3.5A充電6~20小時。
6-QW-90電瓶以恒流4.5A充電6~20小時。
實際充電時間視蓄電池虧電程度而定。此充電方法適用于中度虧電的蓄電池。
3、恒流小電流充電
6-QW-68電瓶以恒流3A充電20~40小時。
6-QW-90電瓶以恒流4A充電20~40小時。
實際充電時間視電瓶虧電程度而定。此充電方法適用于嚴重虧電的蓄電池。
4、充電過程注意事項
充電過程中電池溫度應小于50℃當電池溫度達到45℃時應將充電電流減半并相應延長充電時間或停機待電池溫度下降后再恢復充電。
5、充電結束的判斷
1)電池電壓大于16V且穩定3小時不變化。
2)電池容量顯示器(電眼)呈現綠色不變化。
3)必要時,旋開電眼,用密度計測量電解液密度達到1.28g/cm3以上且穩定不變化。
如上述3點同時達到即表明電瓶已完成充電,可停機停止充電電瓶恢復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