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倍率電池測試方法及要求
1、高倍率電池初始性能測試
電池在25±5℃條件下以1.0CmA恒流放電至3.0V,完全充電后,擱置2小時,目測電池的外觀,測量電池的尺寸、開路電壓及內阻,測試結束后,進行3次1.0CmA循環(放電;完全充電、放電;完全充電、放電;50%充電或完全充電),測試第3周放電容量、中值電壓,具體要求見表2。
注:如果第3周高倍率電池放電容量異常,容量低于第2周放電容量1%,則取第2周容量作為初始容量,下同。
2、高倍率電池放電性能測試
(1)不同標稱倍率的電池適用的測試標準
不同標稱倍率、結構體系的電池適用的測試標準參數表
備注:
1)25C及以上須進行脈沖循環倍率測試;
2)15C測試標準一般適用于配組過程;也可以替代7C或10C標準作為電池倍率性能判定標準;
3)極限倍率測試及大電流脈沖測試一般適用于有必要的測試過程,不參與常規檢測。
(2)倍率測試方法及標準
在環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完全充電后,進行1.0CmA放電及7CmA/10CmA/15CmA/標稱倍率/
(標稱倍率+m)/大電流脈沖測試/脈沖倍率放電測試,具體要求見表下表:
(3)不同溫度放電性能
電池在環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完全充電,然后在30分鐘內冷卻或加熱到測試溫度。放電前電池在此溫度下保持3小時,做完一個溫度實驗后,電池在25±5℃的條件下放置2小時然后進行充電,具體要求見下表:
(4)循環性能
電池在環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完全充電后,擱置10min,10.0CmA或標稱倍率電流放電至3.0V,擱置10min,重復上述步驟進行循環,直至電池放電容量連續兩次≤80%第3周放電容量。
(5)荷電保持能力測試方法及要求見表:
(6)高倍率電池貯存性能測試方法及要求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