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為什么要做UN38.3認證?
由于國內外在鋰電池運輸過程中發生過多起安全事故,聯合國、國際航協等國際機構和國家民航總局等國內有關部門要求鋰電池運輸必須按照IATADGR的要求進行UN38.3認證及其他試驗。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
按照以下標準進行鋰電池測試
鋰電池 UN38.3認證(lithium batteries UN38.3 test)
按照《聯合國關于危險品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第3部分38.3款要求進行8項安全性能測試
UL 1642-2005IEC 61960GB/T 18287-2000QB/T 2502-2000 SN/T
1414.3-2004作為非危險品運輸的可充電型鋰電池的操作規范
UN38.3管控的電池種類有
燃料電池UN38.3堿錳電池UN38.3干電池UN38.3
手機鋰電池UN38.3鈕扣電池UN38.3筆記本電腦電池UN38.3鋰離子電池 UN38.3進出口蓄電池UN38.3鎳鎘電池UN38.3鎳氫電池UN38.3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UN38.3便攜式鋰二次單體電池UN38.3電池UN38.3認證測試項目共有九項,詳情如下:
鋰電池UN38.3認證前期條件試驗(單次或五十次循環充放電)鋰電池在進行下列8項試驗之前,需要進行一定的充放電試驗,以使電池達到試驗狀態:
對A組電池進行單次回圈充放電試驗(時間4~6h);對B組電池進行五十次回圈充放電試驗(時間8~10天)
1.電池UN38.3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的條件下,存放6h以上;
2.電池UN38.3熱測試
在75±2℃和-40士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
6h,高低溫轉換
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2℃)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3.電池UN38.3振動試驗
15min 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
4.電池UN38.3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5.電池UN38.3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Q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
后1h,觀察6h;
6.電池UN38.3碰撞試驗
9.1kg 重物自61.5cm 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觀察6h
7.電池UN38.3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最大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觀察7天;
8.電池UN38.3強制放電試驗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觀察7天。
電池做UN38.3需要的周期為15個工作日,電池做UN38.3需要的樣品為15組成品22個電芯樣品上面一定要有電壓、容量、瓦時、型號(瓦時=電壓*容量)。
鋰電池UN38.3認證對電池出貨方式有要求,如果是965和966出貨方式,還需要對電池做1.2米跌落測試,用來評估電池運輸中意外跌落的安全性。
鋰電池出貨方式有以下三種:
1.電池單獨出貨;965走貨方式,需做1.2M跌落測試。
2.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出貨;966走貨方式,需做1.2M跌落測試。
3.電池安裝在設備上出貨;967走貨方式,不需做1.2M跌落測試。
國內電池UN38.3認證機構和企業主要有DGM和上海化工院,上海化工院是事業單位,效率和費用貴些,DGM則效率高效和費用低些。UN38.3北方主要在化工院做得多,南方這邊基本上都是DGM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