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電池要常用才能發揮其最大效能?
如果充電時間過長,傳統鎳氫電池里的液體會結晶,阻止充電器將電充滿。這樣一來,為了使其性能最大化,必須充滿電或定期放電。而對于鋰電來說,我們可以在方便時刻隨時為鋰離子電池充電,完全不用像鎳電池那樣麻煩。
關于鋰電壽命的訛傳:鋰電只能充300~500次,之后就需要更換。
正確的說法:鋰電壽命和充電周期的完成次數有關,和充電次數沒有直接關系。
一個充電周期意味著電池的所有電量由滿用到空,再由空充到滿的過程。這并不等同于充一次電。其意義見下圖。
上圖表示,先充40%,用了一段時間以后又充了20%,下次用過以后又充了30%,再下次20%……在該20%的中途,即剛補充了10%的電力之時,總共累計完成一個充電周期。之后是下一個周期。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塊鋰電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然后又為它充滿電。如果第二天還如此,即用一半就充,總共兩次充電下來,這只能算作一個充電周期,而不是兩個。因此,通常可能要經過好幾次充電才完成一個周期。每完成一個充電周期,電量就會減少一點。不過,減少幅度非常小,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周期后,仍然會保留原始電量的80%,很多鋰電供電產品在經過兩三年后仍然照常使用,就是這個原因。當然鋰電壽命到了最終還是需要更換的。
鋰電的壽命一般為300~500個充電周期。假設一次完全放電提供的電量為Q,如不考慮每個充電周期以后電量的減少,則鋰電在其壽命內總共可以提供或為其補充300Q-500Q的電力。由此我們知道,如果每次用1/2就充,則可以充600-1000次;如果每次用1/3就充,則可以充900~1500次。以此類推,如果隨機充電,則次數不定。總之,不論怎么充,總共補充進300Q~500Q的電力這一點是恒定的。所以,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鋰電池壽命和電池的總充電電量有關,和充電次數無關。深放深充和淺放淺充對于鋰電壽命的影響相差不大。
事實上,淺放淺充對于鋰電更有益處,只有在產品的電源模塊為鋰電做校準時,才有深放深充的必要。所以,使用鋰電供電的產品不必拘泥于過程,一切以方便為先,隨時充電,不必擔心影響壽命。
如果在高于規定的操作溫度,即35°C以上的環境中使用鋰電,電池的電量將會不斷的減少,即電池的供電時間不會像往常那樣長。如果在這樣的溫度下,還要為設備充電,那對電池的損傷將更大。即使是在較熱的環境中存放電池,也會不可避免的對電池的質量造成相應的損壞。所以,盡量保持在適益的操作溫度是延長鋰電壽命的好方法。
如果在低溫環境,即4°C以下中使用鋰電,同樣也會發現電池的使用時間減少了,有些手機的原裝鋰電在低溫環境中甚至充不上電。但不必太擔心,這只是暫時狀況,不同于高溫環境下的使用,一旦溫度升起來,電池中的分子受熱,就馬上恢復到以前的電量。
要想發揮鋰離子電池的最大效能,就需要經常用它,讓鋰電內的電子始終處于流動狀態。如果不經常使用鋰電,請一定記得每月給鋰電完成一個充電周期,做一次電量校準,即深放深充一次。